2008年10月6日 星期一

人生路上的七十個寒暑(17)

八 地球籍人

近二十年我華僑生涯,身份問題長期困擾著我。我因此無心機去開創新事業,連長女珍玲結婚也不能來港參加婚禮。在走投無路而求助於中國大使館時,竟不被承認是中國人,突然成為無國籍的地球人。
我雖然有一張菲人出生證在手,但菲語一竅不通,一身華人模樣,又怎能冒充菲人呢?而我又不可能躲在工廠內、足不出門避免出事。相反地我必須終日在各處奔波,在閙市中擺攤營生。警察隨時可以以阻街、無牌小販、妨礙公共衛生等種種理由檢控我。在長期的周旋中,造成沉重的精神負擔,形成了“警察恐懼症”。
在街上,我必須時常推著板車閃避警察。但還是免不了被抓住。幸而每次都在上警車前,用“披索”-----菲幣解決。只有一次被抓進警局,幸得鄰檔菲女通知家父,才由家父趕去警局接受罰款而放人。“不打不相識”,終於在多次被抓之後,與分局和警站的警察結成“朋友”,在繳交保護費後才平安無事。後來更得力於一位在市府開餐館的客戶義助,疏通了警局高層,我才能安然地在街道旁邊營生近二十年。
熬過了警察這一關,却過不了移民局便衣探子的另一關。有一次我在“中路菜市”遇上便衣探,幸得“咱人”店主代為招待打發,讓我乘機溜走。又一次我剛從銀行提款後遇上便衣探,我只好招待他倆到餐館,並藉打電話將錢幣塞交餐館東主,然後才招呼他們飲食和“講數”。因為當時我備有一張軍部參謀的卡片,也是用錢買來的護身符。卡片中夾有伍佰元菲幣,便衣探將錢收入袋中,就相認為“朋友”了。這兩次都是在街上出事,雖然破財,却不必擔心再被勒索。
但是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。有一次,我在住家店口維修工具,被四個便衣探入屋查問證件。當然無法掩飾假身份,花了菲幣壹萬元才可以打發他們。事後還有一人多番上門勒索,不勝其煩。為此我考慮搬家,又一時難以找到合適的居所。也計劃與菲女假結婚,以取得居留權,又怕日後菲女糾纏而無法脫身。左思右想不得其法,最後到中國大使館求助。豈料使館人員發現我的護照逾期多年,竟然不承認我的中國籍身份。我據理力爭,堅持我是中國籍民。爭執中驚動了一位較高級的使館人員,他要求我呈報有關資料,等待上級批示。其後再獲接見時,雖不再否認我的中國籍身份,卻又表示愛莫能助。並暗示我必須取得“大字”,則不論真假他們都會簽發護照給我。但是當時新移民局長剛上任,火勢正旺。“大字”不但難辦,費用又頗大,而且始終都是假的,終非穩妥。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,我只好聽天由命,別無良策。
當年我們這些“天生菲人”,透過旅行社的安排,多花些費用,還是可以出入菲國的。只是如果運氣不好,在機場出入境出事,就要花大筆錢才能了結。我一位同鄉就在機場入境時出事,花費貳萬元才能過關。我兩次返鄉和來港也都平安無事。但第三次在機場被盤問時,險些無法應對。從此我就不敢再冒險來港。連長女珍玲的婚禮也未能出席,實在是萬分的遺憾和無奈。
八八年,正當移民局長嚴抓逾期遊客,令我們提心吊膽之際,突然峰迴路轉,身份困擾意外地獲得解決。因為當時的嚴厲政策產生不少問題,震動僑社。僑團進行游說,移民局長終於以亷政肅貪和增加國庫收入為理由,提請總統頒令特赦。特赦令允許有正當職業的逾期遊客,繳交伍萬元菲幣後可獲正式居留。我立即辦理一應手續,取得正式的“大字”-----外籍人在菲國的居留證件,並憑此得到中國大使館簽發護照。從此,我名正言順地恢復中國人身份,成為菲國的合法僑民。也只有這樣,我才能在九一年,以家庭團聚為由,申請來港定居。但特赦令在幾個月後,因受到國會的反對而終止。不過卻也承認我們已經得到特赦的證件有效。現在醞釀中的新法案,準備將金額提高至貳佰萬元,甚至又準備向我們這批人追收二十萬。不過我已在港定居,爭議的結果如何,對我並無重大的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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